1975年4月和1978年4月呼和浩特氧气厂的150m3/h制氧机的主冷凝蒸发器先后发生爆炸,两次爆炸前发现,液氧液面下降,氧纯度下降。为提高液氧面,第一次爆炸前采用开大节-2阀,每次开2-3圈。第二次爆炸前,采用关小节-1阀和凸轮及活动节流调节手段。第一次爆炸,冷凝蒸发器下部1/4的外壳被炸开,裂口宽度有30厘米,数十根管子被炸毁。第二次爆炸,其爆炸中心在主冷凝蒸发器下部边缘,高约5厘米处,下塔与主冷凝蒸发器下管板焊接处炸开一道长35厘米、宽3厘米的裂口。两次爆炸后都发现列管外壁和筒壳内壁及下管板上附有一层油脂,用四氯化碳清洗后,四氯化碳变成黑色。有关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周围无其他工厂,空气比较干净,而且第二次爆炸是在全面加温仅四天后发生的,不可能是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引起爆炸。两次爆炸都发现主冷凝蒸发器内有大量油脂。可见,这类爆炸是由于油脂与液氧形成“液氧炸药”,在气流冲击下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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