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去名字的程序是:
一、夫妻同意离婚的,离婚双方应当凭下列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离婚协议书;
3、离婚证明及可说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信息;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
二、夫妻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凭下列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姓名:
1、身份证;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和可说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产权抵押的,应当提供银行同意书;原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姓名有误的,应当补充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有办法在产权证书上添加或减少名称。按照流程处理会节省很多时间。
夫妻离婚去掉名字的条件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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