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哪些人可以报考本次北京公务员考试:
1、哪些人可以报考本次考试?
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基本匹配且符合下列基本情形之一的人员:
(1)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
(2)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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