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有离婚冷静期的判决吗
时间:2023-08-17 19:30:50 1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东台法院是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判决的,离婚诉讼是没有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诉讼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设置不超过离婚案件3个月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家庭调查和心理咨询。冷静期结束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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