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是否合理
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欠网贷的钱不还,被网贷机构起诉,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还款,当用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就会被限制高消费。而网贷机构没有起诉用户,这样用户就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被限制高消费。一定要判决履行,用户拒不履行,这样用户才会被列为执行被执行人。网贷机构是否会起诉用户,主要是看逾期情况是否严重。
二、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的规定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三、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解除后多久生效
法院取消限制高消费后三个工作日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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