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消费限制是否等同于失信名单
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人员,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必须被限制高消费。相比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更高。限制高消费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决定书。
二、限制高消费多久解除
限制高消费欠款还清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解除失信信息,但有纳入期限的需在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才会解除失信信息。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三、限制高消费令对自然人的限制有哪些
限制高消费令对自然人的限制如下: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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