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那么必须要通过军人的同意才有机会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那么军人配偶可以在没有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不然军人配偶可以找部队领导沟通协商,让其同意离婚。或使部队让该军人提前转业,在退出现役后去法院提出离婚。
军婚离婚条件是什么?
军婚离婚条件如下: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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