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名字
时间:2023-08-09 11:41:43 3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后买的房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具体规定如下:

1、婚后买房只有丈夫的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后买房应该注意的是:

(1)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2)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3)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4)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怎么算

一般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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