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有: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等。
交通事故调解且履行完毕了还能不能起诉
交通事故调解且履行完毕了不能起诉。经过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已经履行完毕,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正常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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