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凭法院判决书能否改变房屋产权
民法典中凭法院判决书能否改变房屋产权没有明确规定,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作出判决的,可以凭判决书变更房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1.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3.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产权到期如何续期
房屋产权到期的续期如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三、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归房屋所有权人。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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