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或者临床如何界定
时间:2023-08-12 15:13:17 3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医疗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过度医疗表现在哪些方面

过度医疗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医疗检查方面,重复检查,应用高档医疗设备作一般检查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2.在治疗方面,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

3.在医疗保健方面,用高档设备进行普通检查,用吃补药或补品的方式代替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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