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通常而言是不可以随时解除运输合同的。依法成立的运输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托运人解除合同应当与承运人协商一致,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双方,但却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货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
二、航空运输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呢
违反航空运输合同的责任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赔偿责任方式是限额。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运输合同的主体
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基本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权利并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则视具体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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