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房产有哪些
时间:2023-03-11 14:21:11 4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房产有:

1、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财产;

3、用于文物保护的财产,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财产;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财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财产;

6、其他不能依法抵押的财产。

一、红线范围内的房子会被征收吗

红线范围内的房子不一定会被征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可以以物抵债的范围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九条银行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清收后仍然未能以货币形式受偿的债务,方可接受以物抵债。但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以物抵债的,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条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二)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三)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四)交通运输工具;(五)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六)原材料和产成品;(七)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

第十一条银行不得接受下列财产用于抵偿债务,但根据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除外:(一)基于抵债财产发生的各种欠缴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超过该财产价值的;(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三)财产已经先于我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四)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五)债务人公益性质的职工住宅等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六)其他无法或长期难以变现的财产。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单独用于抵偿银行债务;但以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抵债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偿债务。

三、公积金贷款不能贷款买的房子有哪些

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是:

1.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子;

3.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子;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

6.属于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子。

全文9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屋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房产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房产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