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应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人民法院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在接到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死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判决生效后多久送监狱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判刑后过了上诉期限后,执行的法院将会根据判决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此时,被告人将正式开始其服刑期。对于本身就已经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将继续在看守所度过这十天,然后被送去监狱,或者是有些看守所将会延长一定时间,等待被告人达到一定数量,一批送去看守所。对于那些之前没有拘留的被告人,法院一宣判将会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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