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违约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的,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一、重庆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二手房买卖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证件,审查产权,符合上市条件的,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贷。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家不卖房该如何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家不卖房了该这样:
1、买卖双方依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即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支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
3、如果卖方没有合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不愿意将房屋交付转让给买方,则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并可以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4、如果不能协商,买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决定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成都商品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商品房买卖的流程如下: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之后签合同,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等;
3、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办理相关事务;
4、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
5、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作抵押登记,银行交付首期款,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
6、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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