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应当同时提交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一、车辆解除抵押材料会过期吗
不会。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机动车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需要准备的东西及流程::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三)持所需资料及《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
(四)持所有手续到补证窗口受理,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
(五)持《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到发证窗口领取《驾驶证、行驶证代办凭证》
(六)按《驾驶证、行驶证代办凭证》签注日期到发证窗口领取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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