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不适用于实体店,理由是这个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缓冲网络购物的跨时空所带来的不便。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起算时间是自消费者收到货物之日计算,在七天内无须理由便可退换货。
一、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于实体店吗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不适用于实体店。因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针对的是网络购物,不适用于实体店。而适用于实体店购物的七天退换货规则,指的是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起算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起算时间是从到货日算起。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如下:
1.“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规则及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
2.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退换货;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商品破损或残缺或本身质量问题;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n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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