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在我国法律上不没有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是要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或者法律规定并且不违约的情况下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是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
1.通过双方协议的方式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通过法定解除情形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1)享有解除权
(2)在规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3)行使解除权时通知当事人
3.因为情势变更而申请司法解除
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赖以成立的客观基础或者环境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而双方当事人又不能协议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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