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引车主下车,然后劫持车主强抢财物,最终将车主殴打致死。昨日,广州中院就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大学教授珠江新城被杀一案,公开审理其中一名被告人尹某。
2006年8月9日下午,尹某与同案人刘某、周某、阳某、刘某、阳某、廖某(均已判刑)和刘A、阳A(均另案处理),携带透明封胶、铁水管等作案工具,乘坐刘某驾驶的金杯面包车物色抢劫对象。
10日零时许,当面包车行至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碧海湾附近路段时,凶徒瞄上了独自驾驶小车的大学教授。刘青峰加速追赶,故意向前碰撞小车的右后侧。当车主下车察看车子损伤情况时,一伙人从车上冲下来将其劫持至面包车上,并用绳子和透明胶将其捆绑,劫取被害人手机一部、现金2200元,银行卡一张。阳某及阳A则驾走小车销赃。
面包车上,众人采用铁水管殴打、拳打脚踢等方法向较瘦逼问银行密码。行至增城市新塘镇附近时,刘某、周某用逼问到的密码去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其余人则到中堂镇被告人尹某姐姐档口处等候。得知密码错误时,他们用铁水管及羊角铁锤继续殴打被害人逼问密码。
凌晨4时许,阳某驾驶其双环小客车搭载阳A去新塘镇接上刘某、周某,在东莞市中堂镇与其他人会合。周某返回面包车,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尹某持铁水管和羊角铁锤进行击打。两人撕扯被害人衣服后对其扼嘴,继续逼问密码,致其死亡。
法庭上,尹某不承认自己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但是多个同案人的供词均称尹某用铁棍和铁锤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扬言被害人如果不告知密码,就要弄死他。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使用钝性暴力打击全身,左肋骨及右髌骨等处粉碎性骨折。最终,被害人因多处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据了解,法院此前已判周某、刘某、阳某、刘某、阳某共同赔偿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扶养费及其他款项,共计347916.76元。此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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