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当某人以暴力或其它恶劣手段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诽谤,且其情节严重者,其所为之举可视为犯下侮辱罪或是诽谤罪。
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受害人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权依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若该罪犯行为对社会治安与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那么在不需受害人申诉的情况下亦可启动刑事程序追查此事。
然而,具体判决将综合各种因素加以考量,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后果、犯罪动机以及是否存在真诚认错态度等等。
若犯罪行为是借助于信息网络进行的,同时受害人又面临着取证困难,那么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此,对于那些“散布谣言、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只要其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关于情节严重的定义,就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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