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镇基本医保报销的门诊重症有26种,不过这个从2014年9月1日开始,是否符合需要专家组鉴定,门诊一位医生说了不算。
武汉城镇基本医保2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1、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2、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3、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4、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
5、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6、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7、肝移植术后抗排异;
8、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9、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0、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1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14、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血友病;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19、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20、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21、帕*森氏病及帕*森氏综合症;
22、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2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4、儿童孤独症;
25、脑性瘫痪;
26、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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