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员工自己能否申报工伤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工伤事故发生以后,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首先、要进行的就是积极治疗而无论医疗费是由劳动者出或者是由企业出必竞治病救人是首要的而且这也是向企业索赔享受工伤待遇的基础其次、要求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自行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发生的证明、工资证明等。第三,在企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工伤认定作出后,在六十日内向企业或劳动局申请工伤赔偿。第五,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第六,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如果企业没有自动履行,就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伤,企业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扶养费、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等。首先你需要做工伤认定。
2、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员工自己不能自己申报工伤,需要通过单位进行工伤申请以及认定。
二、超过工伤申请期限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本案的处理通过法理分析并从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出发,对区劳动局在未经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即以申请超过法定时效而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和原审维持的判决,予以撤销,责令区劳动局重新作出处理。该判决反映了法官对法律的适用应当从考量立法目的和切实保护当事人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值得借鉴。
三、单位如何为职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
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持医保IC卡及病历本就诊,诊疗结束后开具工伤住院、工伤门诊发票,不可开具自费发票(除就诊当天急诊外)、基本医疗保险发票。如已开具自费发票、基本医疗保险发票需持医保IC卡回原就诊医疗机构及时更换成工伤发票。
须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柳州市企事业工伤职工治疗审批表》,报社保局工伤待遇科批准。如因急诊抢救需转诊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局工伤科办理转诊手续。因伤情需要继续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仍需按此方式审批。
第二步要办理工伤认定申报
当职工发生工伤后,需在30日内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后领取《柳州市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得出工伤认定结论后在同一地点领取《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第三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人员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然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得出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人社局工伤科)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第四步工伤待遇(医疗费)支付及报销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凭柳州市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和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就可以在市社保局申请办理工伤待遇报销手续了,办理时需提供就诊时的相关发票、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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