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给的段落,我们可以得知,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就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该段内容主要讲述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问题。
2.只要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何补偿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劳动时间内的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超额劳动时间内的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对所完成工作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并承担违约金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并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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