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离婚证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办理之前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的问题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另外,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两个30天,即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二、办理离婚手续要花多长时间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的时间: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三、离婚证是要过了30天才能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30天,诉讼离婚无冷静期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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