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无效。父亲和儿子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一、离婚后断绝父女关系是否可以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是不能自认而解除的,所以无法做到申请法律上断绝亲子关系。中国法律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亲对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父亲年迈,你负有赡养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即使双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
二、脱离父子关系有什么合法办法
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所以除非是养子女与养父母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来脱离父子关系,否则父子关系不能脱离。
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三、如何断绝父子关系,有什么法律程序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的,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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