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司法鉴定工作坚持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建设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逐步形成实验室建设、品牌化培育、规模化发展、规范化运行工作格局。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发展能力
坚持以规模、品牌、特色为导向,推进司法鉴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6年来,浙江省将司法鉴定机构数量稳定在53家,已形成以杭州市为中心、省辖市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市)、覆盖全省的数量规模适度、地域布局合理的司法鉴定机构网络。同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走技术型专业化、管理型规范化、质量型品牌化发展之路。2012年以来,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共投入2853.74万元用于实验室硬件配置,建立法医病理等7个类别36家实验室,出台法医物证DNA等4个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先后聘请10多名国内司法鉴定领域著名专家入浙执业,积极推行司法鉴定人专职化。
加强鉴定质量管理,提高司法鉴定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认证认可标准化。浙江省53家司法鉴定机构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其中33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4家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是能力验证常态化。能力验证活动通过率和满意率连续8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三是技术标准体系化。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研讨会并形成3期《会议纪要》,经省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组审定后下发执行;四是文书评议制度化。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文书质量。
完善落实鉴定制度,提高司法鉴定规范执业能力
2009年《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今年,浙江省司法厅与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进一步加快浙江省司法鉴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统一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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