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况
时间:2023-04-11 19:41:54 1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婚姻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未签署离婚协议,则即使已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也不能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③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④虽进行婚姻登记但登记的地点并不在中国内地的。

二、两个残疾人怎么离婚?

如果如两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残疾人,则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了,可以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双方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需要由一方的代理人代其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三、补办结婚证要多久才能办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综上,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补办结婚证当天是可以离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登记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况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什么情况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