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有以下的4个不同点:1、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2、代理属于对外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属于对内关系;3、代理关系的成立,是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单方行为。而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的成立要有受托人承诺。
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法院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全文3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