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母亲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母亲去世时所留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
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二个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此种形式;
2、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条件是口头遗嘱成立并且有效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而且需要注意一点,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应该及时另立遗嘱,否则,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将成为无效遗嘱。
二、老人口头遗嘱有效吗
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看:口头遗嘱是否是立老人的真实意思;老人立遗嘱时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口头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外口头遗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么回事?
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会发生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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