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部法律,同一概念前后适用不一致
《保险法》第58条规定:“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手续费是保险人经营人身保险业务活动费用的一部分;现金价值在实务上又称之为退保金,是指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而保险人或者其他请求权人的已经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虽然本条款指的是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约定的保险费,并不申请复效以致保单永久失效的处理规定,但在《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中就有着明显的缺陷,本规定只列明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除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不满足此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因此在一个法律文本中出现二种不同概念,且交费不满2年,保险期间不经过2年的保单不体现保单的现金价值。
贷款其他问题:
1、贷款分类:
银行贷款: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2、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贷款利息:
2015年10月24日起执行的最新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六个月(含)4.35%一年(含)4.75%一至五年(含)4.9%备注:基准利率由央行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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