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收案时间是立案日期吗
不一定,收案日期和立案日期是两个概念。受理不意味着立案,受理的意思是收到了公民的立案申请的意思,是否立案还需要审查,可能受理后决定不立案。立案就是正式立案作为案件处理的意思。立案一般在受理之后,不可能在受理之前。如果立案比较快的话,也可能受理和立案的日期就是同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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