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山航:全价票(含头等舱、公务舱)收票面价(不含税的价格,下同)的5%作为退票费,9折-8折收10%,75-6折收20%,55折(含)及以下收50%。
海航:9折以上收5%,85-8折收10%,75-55折收20%,5折及以下收50%。
东航、上航、深航:航班离站24小时(含)以前票,收5%;在航班离站前24小时以内到2小时(含)以内,收10%;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以内,收20%;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
南航:8折以上,航班起飞前24小时不收,24小时以内收5%;75-6折航班起飞前24小时5%,24小时以内收20%;55折(含)及以下航班起飞前24小时20%,24小时以内收50%。
厦航:起飞前24小时收5%,起飞前2小时内收20%,起飞后50%。
川航:6折以上同东航收费方法;55-45折,航班起飞前收20%,起飞后收50%;4折及以下,航班起飞前50%,起飞后不得退票。
一、航空公司退改政策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什么时间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3.变更和退票手续费以及票价差额均按对应航段票面价格计算。变更和退票手续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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