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原物因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
在标的物灭失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应当将其返还转让人。
该补偿如果低于转让款的,对于转让款或者补偿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没有补偿的,应当以全部转让款为限在双方间分担损失。
作价补偿与折价补偿有什么区别
作价补偿与折价补偿区别
1、“作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作价以后.由赔偿人给于被赔偿人的补偿.作价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之一,还有另外两种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即以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造价,结合该房屋的新旧程度核算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的标准。
2、折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折价以后.给于被赔偿人的折价补偿.由于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对受害人不能返还财产或没必要返还,此时就要折价补偿。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如果要求恢复原状,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双方和社会利益都是损失,此时就要考虑折价补偿。
房屋动迁补偿评估
一、房屋动迁补偿评估一般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是参照被征收房屋的状况。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成本法、法或其他方法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其原因。
二、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时候,应按照在被征收房屋同一供需圈收集成交时间不超过一年的相近的市场交易案例,并且确定与评估对象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相同或相似的三个以上的可比性的实例。单项修正不超过可比实例的20%,不超过30%综合修正。
三、应当按下列步骤进行市场比较法评估:搜集交易案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求出可比价格。
农村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为集体而非国有,在农村房屋动迁时希望在动迁补偿安置问题上做出合理的评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同时也希望被拆迁的农民能够运用合法权益保护自己,如果以上农村动迁有疑问的请按照当地政策为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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