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包括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版权;另一类是产业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其中,版权是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和重要推动力。著作权人享有的17项权利中,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利用已有影视作品的片段进行二次创作,则很有可能侵犯这两项权利。当前常见的搬运、切条、任意剪辑等,均属于侵权的范围。
律师补充:
从目前各类自媒体账号发布的内容来看,短视频侵权可以初步分为以下三类:
1、直接上传,并且在未进行任何加工的情况下,以合辑甚至直播轮播的形式连续更新。
2、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
3、二次创作型。短视频转载不仅仅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也有可能侵犯音乐著作权以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权利。
但是在一定条件之下,法律允许行为人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而对作品所进行的使用,即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报道新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十几种合理使用情形。
律师结语:
随着5G时代的来临,短视频创作量会越来越大,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版权,才能让短视频产业有一个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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