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长乐县共有三类用地:第一类用地范围:北界:济青高速公路;东界:开发区行政边界、孤山林场、保都街南晓社区;南界:保都街行政边界办事处;西界:包都街管辖范围内的南北河。补偿标准:块地价6.4万元/亩;基本农田7.68万元/亩;建设用地6.4万元/亩;未利用地5.12万元/亩。
二类区范围:由抱都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朱柳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区域,除乌图街管辖范围内已划为一类区和大禹武昌路以北的部分外,均划为二类区。补偿标准:块地价:5.4万元/亩;基本农田:6.48万元/亩;建设用地:5.4万元/亩;未利用地:4.32万元/亩。
三类区的范围:除第一类区和第二类区外,长乐县行政区域的其他区域。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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