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未规定法院诉讼离婚亦须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一、和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和平离婚需要四个手续。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需要先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和平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
2、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
3、女子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
4、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
5、夫妻公公债务的处理;
6、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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