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2010-06-21)来源:遂宁日报
今年以来,船山区法律服务所律师兰锋接手了10多起二手房纠纷官司。最近的一个,是购买房子的王先生起诉二手房业主,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20多万元。兰锋呼吁,目前二手房买卖纠纷增多,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注意细节约定,尽量减少购房纠纷。
急于结婚却不交房
二手房业主被起诉
王杰(化名)是市内一中学教师,打算今年端午节与女友结婚。今年春节,他和女友就开始在市城区范围内寻找二手房,跑了两个月,终于在顺南街一宿舍内找到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
当时,房主林万成(化名)住院开刀,急需一大笔经费,所以急于卖房。双方口头谈好之后就签订协议,二手房价格为1900元每平方米,先期缴纳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其中一方违约,则赔偿3倍定金,另外双倍赔偿总房价20%的违约金。算下来,如果一方违约,将面临21万元的赔偿。
林万成当时躺在病床上,委托其妻子签订了这份协议。协议规定,一周内房主搬离并交出钥匙,尾款当即付清。但接来下的事情出乎王杰的意料:林万成在一周内并没有履行承诺,而是以自己还在住院,没时间打理此事为借口拖延办理。
王杰也是通情达理之人。他认为人家既然住院,没有搬离也在情理之中,自己宽限几天没问题。一晃半年过去了,王杰一打听,林万成早就病愈出院,于是催其搬离并交出钥匙。林万成的口气突然改变,并对王杰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情绪。林万成通过他人带话给王杰,说现在房价涨了接近1000元每平方米,卖了划不着。前后协调了10多次,林万成就是不履行承诺,王杰于是一纸诉状将林万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共计21万元。
船山区法律服务所兰锋接受了这个案子。他认为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方违反协议,理应按照规定赔偿。
律师分析纠纷原因
购房者要多长心眼
兰锋总结自己所办的几件二手房纠纷案件,认为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有3种,一是房价大涨出卖人拒绝过户,要求买房人再出点血;二是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揭贷款期限,为保证购房者权益,合同中要明确要求交款日期;三是买了二手房,出卖人的户口迟迟不迁走,致使购房者的户口无法迁入。
从我所办的几件案子来看,二手房发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购房者对房源的权属信息关注得太少,而对房子的价值、地段、楼层和装修关注太多,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种子。
比如,有个老太太,她有3个子女,另外两个在外地。在家的子女蒙骗中介公司,说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女,结果该房出售后,另外两个外地子女不认同,导致房子难以过户。还有一个案子,房主低价销售给了两个购房者,收了两个购房者的押金之后,闹上了法庭。另一个案子更加蹊跷:房子还在抵押当中,购房者就交了押金,导致房子迟迟不能过户。
兰律师呼吁购房者要多长一个心眼: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首先应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点评
用法律武器惩罚不诚信
据了解,房主签订了协议后不想卖房子的理由显得拐弯抹角,或者妻子、丈夫不同意,或者这房子需要众多人签字才能同意销售等等。房主拖着不交易,就是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据了解,多达六成的纠纷是业主想坐地起价。为了惩罚业主的不诚信,购买二手房的人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首先购房合同要签得严谨,最好找律师看看,保全违约的证据,如果出现纠纷,就能通过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该房屋。当然,这种办法的前提条件是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记者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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