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当事人可以按照开发商的约定与其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签订认购书时要核实开发商的相关信息,对于房屋信息不能出现差错,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在一定条件下缴纳的定金是可以退回的。
一、购买期房怎样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需缴纳订金。《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签订认购书的注意细节
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不能写错,如果存在第三方代理机构,也需要写明起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不能写错,特别需要注意第二条中关于房屋的销售许可证开发商是否写明。在填写价款等内容时,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字眼,每一笔金额都要写清楚。开发商在购买时做出的承诺要写进认购书,防止后期出现纠纷。
三、签订认购书后如何能退回定金
签订认购书后,如果属于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开发商存在强迫、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的情形下,能退回定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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