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裁决书中的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机关作出的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就要执行裁决的,如果逾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支付。
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半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
一、法律对仲裁裁决执行怎么规定?
仲裁裁决的执行因当事人的申清而开始。当事人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如果仲裁裁决是国内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仲裁裁决是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收到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执行。
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除提交有关执行根据的文件和证件外,还要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供执行法院审查;申请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还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中文本。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