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后续治疗鉴定程序
(一)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如下:
1、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2、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
3、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
二、司法鉴定后续治疗费如何申请鉴定
(一)所谓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证明,受害人即使已经出院,但并非出院就等于完全治愈,很多受害者确需在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后进行二次手术的。同时,又因其仅一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受害者会处于索赔的两难境地。
三、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能否同时鉴定
(一)在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在治疗尚未终结,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二)但从立法本意和精神以及便民考虑,应允许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同时申请鉴定。
(三)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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