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的概念
对于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一)二者的字面意思不同
空白支票,顾名思义,就是一张空白的支票,没有收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充满了不确定性。当然,如果上面已经加盖了印鉴,那也算作是空白支票。空白支票的若干必要记载事项在签发时并未记载。
空头支票,空头,有名无实的,指不能实现,取不到钱的支票。规范来说就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例如有些人拿着一张写好的金额为1万元的支票去银行取钱,结果发现开支票的人在银行户头只有5000元的存款。
(二)二者的生效时间不同
空白支票在支票开出时并不生效,只有在后续人员补记了若干必要记载事项之后才开始生效。
空头支票一般在支票开出时或在支票记载的付款日期时发生效力。
(三)二者造成的后果不同
空头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空白支票:空白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二、企业开空头支票处罚金额是多少
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三、收到空头支票应该要怎么处理
收到空头支票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如果对方没有履行能力履行支付义务,其签发空头支票是为了骗取财物,则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方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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