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公告,宿迁市玖久集团“玖久”商标、苏酒集团“梦之蓝”商标和泗绢集团“SPCC”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十二五”开门红。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机关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创建活动,建立重点商标培育企业挂钩联系点制度,以县(区)级局为单位,定期组织工商干部深入重点培育企业上门指导,跟踪帮扶,不断提升商标发展成效,先后指导完成注册商标申请1276件,培育申报“洋北大米”、“新河花卉”、“丁庄大菜”、“泗洪大闸蟹”等4件地理标志商标,指导申报省著名商标30件(新申请9件、重新认定21件),指导申报中国驰名商标4件。同时,以地产名牌商品保护为重点,建立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采取驻点打假、联合打假等形式,强势推进洋河、双沟、箭鹿等地产名牌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维护本土名牌产品声誉。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00余件,查获侵权“洋河”“双沟”系列白酒3万余瓶,捣毁制假窝点15个。
截至目前,宿迁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0件,分别是洋河、双沟、蓝色经典、珍宝坊、绿陵、箭鹿、龙嫂、玖久、梦之蓝、SPCC,居苏北五市第二,其中苏酒集团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居全国白酒行业中第一。(李俊、孙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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