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落户(在六、七十年代因各种原因被遣返原籍或下放到农村,户口被迁出,后又返回哈市居住生活)
【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公安局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26号
【办理程序】在六、七十年代因各种原因被遣返原籍或下放到农村,户口被迁出,后又返回哈市居住生活,在哈市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可凭相关证明、证件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户口迁移证,住房产权证,固定职业证明,下放证明,无前科劣迹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办结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出;分局户政科复查在10个工作日报出;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全文3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