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租赁过程被租客卖了,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房东毁约且主动加租怎么办
租客对房东加租毁约的维权方式是:租客可以向居委会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也可以凭借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新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新房东无权单方加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出租房租到期房东有权利清空房内东西吗?
房租到期房东一般无权清空房内东西。租客房租到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但不得擅自处分租客物品。
三、托管公司跑路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1、委托合同关系——房东不能收回房子若房屋托管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性质界定为委托合同,则受托人(房屋托管公司)系基于委托合同处理委托人事务,此时:①若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房东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直接适用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即代理人(房屋托管公司)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房东,法律上亦称其为“本人”)承担;②若受托人基于委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基于法律对委托合同介入性的规定,该房屋租赁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房东)与第三人(租客)。由此可见,房屋托管公司以房东名义或者以自己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均出现了约束房东的法律后果。此时,房东不得以房屋托管公司收取租金后跑路而自己没有收到租金为由要求租客另行支付租金,房东亦不得以其对房屋具有绝对支配的所有权为由来要求租客腾房。房东所受之损害应另行向房屋托管公司主张。2、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房东能够收回房子若房屋托管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性质界定为房屋租赁合同,则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转租合同”)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仅约束托管公司与租客,租客不得以转租合同对抗房东的所有权。由此,房东可在解除与房屋托管公司的合同关系时一并主张房屋实际占有人(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租客之损失由其向房屋托管公司主张。当然,租客(又称次承租人)可通过代托管公司履行其对房东的租金支付义务来保障自己对房屋的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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