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年缴费人员,缴费标准为:一档2520元/年,二档5544元/年(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缴满最低缴费年限(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既可以一次性结算,也可以继续按年缴费。如果选择一次性结算,剩余年限的缴费标准为:一档3369.60元/年,二档7413.12元/年。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缴满最低缴费年限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需终身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504元/年。
按时足额存入费用
为保证缴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中断,参保人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将足额费用存入参保时登记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以便银行代扣代缴。
查询是否成功扣款
参保人可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查询是否成功扣款缴费。既可以前往镇乡、街道社保所或者工商银行各网点现场查询,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或余额变动的短信通知查询是否成功扣款。
如发现没有成功扣款,须尽快到就近镇乡、街道社保所申请补缴,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3月31日,申请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账户存入足额费用,确保费用顺利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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