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偿金领取条件:1、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已满1年。2、被用人单位裁员、辞退、开除的人员。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终止。5、用人单位以不良手段(暴力、人身限制、威胁等)强迫劳动者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6、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支付低标准薪酬,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因疾病缘故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5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