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加油站需要的手续及程序为:
1.报市经贸局初审,再由市经贸委审核,最后经省经贸委审批,作出批复意见;
2.凭批复同意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各职能部门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验收后再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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