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终止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保密义务有如下:
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2.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
3.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二、离职保密协议期限有多久
离职保密协议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
保密协议一般是不能拒签的。因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个人,是不能拒签保险协议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向签订的劳动者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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