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同时领取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失业金?
时间:2023-08-26 15:00:14 1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了员工获得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员工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积极寻找新的职业机会等条件。同时,文章也提到了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要求申请经济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达成一致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能会获得失业救济金。但是,要想获得这一权益,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员工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积极寻找新的职业机会。

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要求申请经济赔偿金。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拿失业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作为生活补贴。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都能领取失业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领取失业金:

1.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以上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将不能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反规定导致员工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发生。

结论:在用人单位和员工达成一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想要获得失业救济金,需满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员工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积极寻找新的职业机会等条件。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要求申请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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