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贷政策的调整,也对部分刚性购房者产生了冲击,房贷办不下来购房者放弃订金退房潮在一线城市频频发生。作为二线城市的佛山房产市场看似平静,但也暗中涌动着变数。昨天,佛山一楼盘首现退房者,但高额违约金却让买家身受“重伤”。
退房遭遇高额违约金
新政出台之前,佛山的小文和陈先生在禅城区某小区各选中了一套房子并交纳了两成首付,总价都在120万左右。
小文和陈先生说,最初选择购买该小区的房子,是由于小区环境比较好,价位也不高,最后选择退房是由于房贷收紧贷款办不下来,实在是无奈之举。不过,退房的经历也让他们傻了眼。
4月22日下午,无法贷到款的小文到售楼部提交退房申请,“售楼部和财务部的人就是不收。”陈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经历。25日,两人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开发商邮寄了退房申请,小文很快收到了回复。27日开发商约小文到售楼部商谈退房一事。“他们说可以退房,但按合同执行,要给未付房款的10%违约金。”
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出卖人有权收取购房总价款的10%作违约金,而且“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这意味着小文如果要退房的话,开发商有权收取11万左右的违约金。
开发商:我们也是受害者
28日下午,小文就此向禅城区消委申诉,双方最终因违约金“无法达成一致”而告吹。
小文和陈先生认为,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2%的违约金,他们和深圳等地的购房者一样也认了,但10%实在无法接受。“如果开发商毫不妥协,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小文无奈地说。
记者从某家银行了解到,由于房贷收紧该小区还有10多个购房者在该行无法办理贷款手续,如果加上其他银行,这一数字还会大大增加,而他们也面临着退房就必须支付10%违约金的困扰。
而开发商一位副总告诉记者,他们也是首次遇到退房这种情况,据其称合同双方都签了字,如果退房也是按照合同执行———要么一次性付款,要么退房承担10%的违约金。“他们签了合同现在又退房,我们又要卖房子啊!”而对于退房,他们也必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协商,所以暂时也无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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